生效日期:中華民國114 年01 月06日起
一、
適用範圍
本政策僅適用於
本公司(包含集團關係企業)所擁有及經營的網站
、系統、終端設備。
本公司提供之系統服務內可能包含
第三方之外部
連結、或其他合作夥伴所提供的服務(以下
統稱第三方服務),
本政策不適用任何第三方服務,關於
第三方服務之隱私權聲明及與個人資料保護有關之告知事項,請參閱各
第三方服務機構。
二、
蒐集之目的與類別
本公司蒐集您個人或店家
資料之目的係為確認身分及建立店家
資料檔案,並完成支付金流申請
及本公司帳號建立、
委託處理交易資訊流
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服務,同時向您提供本公司完成交易、帳務
處理等服務之相關訊息。根據中華民國法規
「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法
定特定目的條列如下:
040 行銷
059 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060 金融爭議處理
061 金融監督、管理與檢查
063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067 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069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081 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
090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091 消費者保護
093 財產保險
098 商業與技術資訊
104 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
106 授信業務
107 採購與供應管理
129 會計與相關服務
135 資(通)訊服務
136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
137 資通安全與管理
148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150 輔助性與後勤支援管理
152 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
157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181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182 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依據前述資料蒐集目的
與相關法律規範,蒐集資料類別包括:
1.
身份識別類:姓名、身份證字號、電話、身分證明文件證明(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電子郵件信箱、營業及居住地址、
IP 位址、使用者所在的地理位置,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使用者身分之資料。
2. 商店營業類:交易記錄、金融機構帳戶(含存摺封面影本)、信用卡相關資料、徵信報告、財力證明、電子發票載具資料、統編資訊、本公司為提供本服務所需之營業資料。
三、 所屬
應用程式(APP)使用權限及用途
使用本公司所屬特店管理 APP時,將視 APP功能所需,詢問您是否允許開放權限,詳 細項目及對應功能說明 如下:
四、
資料之利用
五、
個人資料之權利
您可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及第二十條行使以下權利,詳情請 洽詢本公司 客服專線 02-2700-2277 。
六、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您可自行評估
提供完整且確實的個人資料,但為提供完善之服務與履行契約義務,本公司保留最終
提供相關服務之權利。如您提供之資料完整性或可信性不足時,將
影響本公司提供服務
、完成交易、身份驗證或處理消費、交易或客訴問題。若因資料問題
造成對您及第三人發生損害時,本公司概不負責且保留向您請求必要賠償之權利。